3. 三大打擊方法
在美國有人提議: a) 水貨必須註明標簽,解釋消費者權益的差異;b) 提高不同市場產品的質量差異及 c) 終止銷售水貨分銷商的合作合同三大方法來打擊水貨。下面就各自討論這些方法的成效。
a) 在香港,所有進口藥物,必須到衛生署註冊,因此行貨的包裝上可以找到香港註冊號碼 (Permit no. HK),藉此保障消費者,辨別行貨與水貨。此外,就日用品而言,「Head and Shoulders 」洗髮水亦算是一個成功例子。在香港它叫「飄柔」,在臺灣叫「飛柔」,兩地標簽均用繁體中文,而在國內的產品,用簡體字,至今「Head and Shoulders」在香港還沒有發現水貨。但這方法的缺點是使用不同的標簽會造成本提高。 還有,日用個人用品,不涉及維修保養,一些消費者相信只要產品是大廠出品,必定有一定的質量保證,只要價格平宜,管它是水貨還是行貨。一些香港消費者,甚至專程到國內大超市購買這些日用品。
b) 「Olay」 在香港推出美白產品,指出從加拿大引入的產品,由於白種人無須白美,即使水貨價格平宜,但這些產品沒有美白作用。 然而,在某些情況下,消費者卻會認為水貨的質量會比行貨好。比方 「Sony」生產的「PSP 」手提遊戲機,水貨註明「日本製造」而行貨則註明「中國製造」。 由於產地的信心問題,消費者反而追求水貨。
c) 終止銷售水貨分銷商的合作會打擊產品在某地區的市場佔有率,這是廠家不願意看到的。此外,經銷商多涉及龐大網絡,由一批經銷商到二批、三批經銷商。以啤酒為例,市場可分為中式食肆、酒吧、超市及便利店。當超市得到廠家默許推廣期間大減價,批發商只要見有利潤空間,就很可能向超市入貨,這些產品從合法渠道購買回來,因此而終止分銷商的合同,恐怕不易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