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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anguangshi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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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4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兜风心情 发表于 2015-1-23 20:27
淘宝这种渣滓太多了,骗子和无良商家就得放火烧他全家

这样的人确实可恨,但如此诅咒有点恶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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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可恨, 起码比人贩子,毒贩,小偷,强盗好一点  发表于 2015-1-25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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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4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帮顶,同情楼主,以前遇到过类似的以次充好的无良商家,对这类人就该敬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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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4 16: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相大白!建议楼主将这厮个人信息曝光,以防别人再次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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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就曝光了呀,1楼最下面有他的地址姓名。  发表于 2015-1-24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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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4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ngh913 发表于 2015-1-24 16:42
帮顶,同情楼主,以前遇到过类似的以次充好的无良商家,对这类人就该敬而远之。 ...

无良卖家和无量买家都有,谁都有可能遇到。关键是得有人曝光,对别人才有警示作用。一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宽容大量。连这种曝光的帖子进来看的有近千人次了,留言表态的才区区几人而已啊。将来他们也有遇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只能说,呵呵,怪不得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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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4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真的,这种人只是太龌蹉,不过楼主说的细节证据似乎是买家的电脑屏幕吧,只是买家电脑上的一张图片,或者甚至可能只是网上的一张照片,而买家正在自己电脑上打开看,所以还不能算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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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对判断事件有用的记录我都上传了,到底怎么判断,能不能判断出来,看个人了。  发表于 2015-1-24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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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4 17: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证据分明是显示器而已,论坛管理猿允许爆隐私,已连带一起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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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4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嗯,看清楚了,支持楼主,以后卖碟多留点心眼,但是楼主既然没有损失的话,我个人建议还是把他的私人信息删除了吧!得饶人处且饶人,他没偷没抢,你也没损失,只是多费口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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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4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张图片中后面那个老友记的图看着好像是对方电脑屏幕上的吧,老实说进这个帖子就是来看热闹的,但看完之后却忍不住说两句。作为看客我对事件真相本身没资格做评判,我不敢说对错。但我觉得双方的事情,现在只有一方陈词有失公平。虽然我对楼主的人品并没有丝毫的怀疑,但立场不同,倾向性自然不同,其中是否存在误会也未可知。而且挟正义之名就可以曝光对方隐私么?我绝不认同。
同时弱弱的问一句:这合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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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4 20: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买的应该是friends,法还是英版,美版最好看,不过不便宜,法版最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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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4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醒大家可以,但是用任何个人主观判断来定性并且将他人的隐私信息公开都是不可取的。毕竟最终卖家是收到钱款了。这件事或许仅仅是双方沟通言语上的一个误会。如果哪一天有人因为和你在交易中的不愉快,而把你的个人信息进行公开,你会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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