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尼欧 于 2007-11-4 19:16 发表 
没听明白,你的意思是问我说像你这样做华纳会怕吗是吧?我觉得不会害怕吧!...................有点幼稚吧
:cool: :cool: 玩笑开完了,现在说说本人的正式想法吧....]
要真是有人出头做这事,我认为应该这样进行....
1成立正式的组织机构,通过合作推广的手段先募集一点经费:
毕竟做任何市场活动是要钱的,当前需要选定咱们进行攻击的目标,例如ZLHN,找出其在影碟发行上我们认为明显带有歧视的制作/操作手法,然后进行立项...有必要时可借用美国消费者和中国消费者有关权益立法内容,并聘请志愿律师进行文件整理..(怎样筹集经费的方法很多,这里先不多说..)
2市场产品是可通过比较来评判是否好坏的,我们可以找出目前国内引进版本做的比较成功的企业/产品/性价比进行公开的比较,通过组建专署网站/不定期的街头展示等形式进行市场暴光...让消费者明白个中的消费歧视行为.
3建立该活动的专署网站,发起大规模的签名运动,同时正式发出请愿函件,通知ZLHN及美国HN主管亚洲业务的上级公司,希望建立正式的对话,并提交需要改进的文件,文件清楚烈明:改制的依据和内容,并强调消费歧视带来的后果及我方应对方法,并商定正式恢复时间及内容...
后续分析:
此活动属于民间的消费权益集体投诉行为,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关注度,可以借用媒体进行报道推动,单靠几个人在网上吵吵是没用的,
一般国外的公司对集体投诉是比较重视的,因为他们在处理市场反馈方面的处理方法是很强调数据的,以现在分析,一人对其产品不满意,则可以平方数的辐射效果扩散:1:5:9...以此类推,这将是相当多的人对其产品不满意,只要不需要短期增加产品的硬性成本(或少增加),一般国外公司都会对改进有所姿态的.
但我们现在面对的是中外合资合作公司,一般这样的问题外方就会把问题转给中方合伙人去处理,中方一般都是:让他们吵去,利用内部势力去掩盖/压制/最后就是不了了之了,所以我们做的工作必须充分引进外方重视才行,毕竟是人家的钱和资源,这样一来才有作用..
毕竟中国现在不象当年那么闭塞了,国力强大/信息互通,没必要和这类公司进行法律诉讼,此举只是吓唬而已,国外公司也需要顺应国内市场的发展才能顺利赚钱,而我们只要争取到合法的消费权益就行了!
本人是专做商业活动市场策划的,若真有人敢做这活动,且时机成熟,本人可以考虑哦!哈哈! |